关于调整校卫队建制结构及选聘骨干人员的通知
根据保卫处2023年工作部署,结合校卫队实际情况,经保卫处处务会研究决定,拟对温江校区校卫队建制结构进行调整,每个中队下分设门岗班、巡护班、技防班,并开展校卫队大队长助理及班长人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工作包括以下岗位:
保卫处校卫队大队长助理1名、班长9名(门岗班长3名、巡护班长3名、技防班长3名)
二、选任条件和资格
(一)大队长助理选任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为人正直、团结同志、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工作认真负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门岗班长选任条件
1.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
2.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身体健康、良好的形象气质,为人正直,团结同志,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熟练门禁系统管理和操作。
(三)巡护班长选任条件
1.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
2.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身体健康、为人正直,团结同志,良好的形象气质,熟悉校区地型地貌,能吃苦耐劳,执行能力强。
(四)技防班长选任条件
1.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
2.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身体健康、为人正直,团结同志,熟悉校区地型地貌、熟悉消控和监控等设备操作能力。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00至2023年10月18日24:00。报名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在本次报名中仅限报一个岗位。请自行下载《保卫处校卫队骨干人员申报表》(见附件),填写后将纸质版交至温江校区百会堂1-4-1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报名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资格审查。
(三)民主测评。由校卫队组织现场测评。
(四)技能考核。考核内容按岗位另行通知,考核结果由保卫处最终确定。
(五)会议决定。根据民主测、评技能考核结束,保卫处处务会确定公示人选。
(六)任前公示。
四、未尽事宜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保卫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