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9 15:03:4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关于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各部门、教研室: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依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校实设<2012>14号)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中心的主管领导作为部门安全责任人签订《成都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已发至学院),于3月24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责任书》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509室)。
二、逐级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在3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内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与承诺书的拟订和签订工作。学院与实验室负责人、实验教师等签订安全责任书,研究生、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学习需签订安全承诺书等。
请各学院、中心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提升岗位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形成全员参与、预防为主、全员责任、层层联动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17年3月20日
终审: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