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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关于开展学院教学科研组织机构负责人选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0 13:47:1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科室、教研室:

为深入推进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运用,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进一步提高学院治理效能,加快护理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科学规划助产学新专业建设,迎接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开展,推进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学科建设,对标竞进,大力推进护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申报工作,扎实推进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培养一流护理人才,建设一流护理学院,为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提质增效,助力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按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服务师生、坚持协同高效的原则,推动学院教学科研组织机构在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关于调整教学科研组织机构设置的方案》以及《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教学科研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聘任办法》,现就启动学院教学科研组织机构负责人选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学院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严格的保密意识;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411日以后出生);

(四)须为学院在职在岗人员,符合双带头人标准或具备双带头人培养潜质;

(五)教研室(副)主任,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对于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奉献精神、专业技术水平高或管理能力强的年轻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大胆使用;在学院事业改革发展等工作中特别优秀的可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优先选拔使用。

二、选聘岗位

序号

教研室名称

级别

备注

正职

副职

1

基础护理教研室

1


2

内科护理教研室

1


3

外科护理教研室

1


4

助产/妇儿教研室

1


5

人文护理教研室

1


6

中医护理教研室

1







三、选拔聘任程序

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选任范围为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全院在职在岗职工。

基本程序如下:

(一)报名

符合任职条件的全院教职工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

学院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会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考评

1.学院成立竞争上岗述职选拔考评组。

2.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以抽签顺序参与竞争上岗考评。

3.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三)考察、审查、讨论、决定、公示

考察对象建议人选通过民主测评、谈话考察、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和审核人事档案,经学院党委会会议政治把关,提出候选人名单,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决定后,进行公示。

(四)任职

公示期结束后,办理任职手续,学院党委对拟提任的负责人开展任前谈话。

四、报名时间

20231010—2023101217:00(北京时间)。

五、工作要求

1.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职工自愿填报《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教学科研组织机构负责人选聘申报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纸质版交学院党政办公室,电子版发郑晓娟oa邮箱。

2.严格遵守干部选任工作纪律,严禁各种形式的拉票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学院设立干部选聘工作举报电话,接受教职工监督。举报电话:61800211(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

附件1.《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教学科研组织机构负责人选聘申报表》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委员会  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231010



终审:护理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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