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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驻成都中医药大学纪检组/校纪委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8 16:45:2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一、驻成都中医药大学纪检组/校纪委主要工作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监督体系。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压实监督专责,一体推进“三不腐”。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设立四个内设机构——执纪监督室、执纪审查室、法规审理宣教室、信访案管室

  (一)执纪监督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纪委办公室日常事务;

  2.围绕选人用人、招生考试、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和所属企业、招标采购、基建项目等重要领域或关键环节开展监督;

  3.协助校党委对学校政治生态、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于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提出有关强化管党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制度、整改纠正等意见建议;

  5.发现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向党委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或者按规定作出问责决定;

  6.对监督对象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7.协助校党委开展校内巡察工作;

  8.承办省纪委监委/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执纪审查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纪检监察室日常事务;

  2.负责受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转办和移交的问题线索;

  3.负责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涉嫌违纪或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4.负责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

  5.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查办相关案件;

  6.负责案件报送以及案件的相关登记、保密及归档整理工作;

  7.办省纪委监委/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法规审理宣教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审理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调查处理违法违纪的案件和驻教育厅纪检组、省纪委监委转办的案件;

  2.负责开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教育回访;

  3.负责申诉案件的查证处置;

  4.对纪检干部进行履职能力培训,对下级纪委办理的案件质量进行检查和审理业务的指导;

  5.组织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及家风家教等宣传教育,推动廉洁文化建设活动,协助办好廉洁文化研究中心;

  6.负责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推送和维护工作;

  7.负责向省纪委报送信息工作;

  8.承办省纪委监委/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信访案管室

  1.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处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2.负责受理党员对驻校纪检监组/校纪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不服的申诉;

  3.研究分析信访工作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重复性的问题,对重大信访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4.协调职能部门处理相关信访事项,跟踪信访事项的承办处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问题线索处置,提出处置意见;

  6.负责问题线索台账管理,每月向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报送案管数据;

  7.规范出具党风廉政(廉洁)意见;

  8.负责学校干部廉政档案和案件档案归档和管理;

  9.承办省纪委监委/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终审: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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