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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8 14:04:1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优秀应届本科生的遴选和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学管理人员、年级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审核、推荐工作。

二、遴选工作流程

1. 9月19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办法要求(附件1),制定院内推免方案并公示。符合条件学生自愿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9月22日前,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附件4)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完成挂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定名单及学生相关推免材料2024届中医学长学制转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学生名单公示同步完成。

3. 9月22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要求如下:

(1)《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学生手写签名,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版及电子扫描版。

(2)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含长学制)(附件3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注意审核文件中是否有隐藏数据)填写,学院审核后提交电子版,纸质版需签字盖章。

     (3)成绩单(含长学制)所有符合资格学生均需提供成绩单(附件5),成绩单由学院统一导出打印(注意导出成绩不含公共任选课),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盖章;盖章后的成绩单扫描为pdf版本,并按照身份证_姓名格式命名后提交需传教育部推免系统作为成绩佐证,请学院严格审查并按照规定命名

(4)支撑材料各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支撑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生材料单独装入文件夹,文件以学号 姓名进行命名后统一提交

注意:支撑材料中的复印件需由学生本人手写承诺“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学院审核人再次核查后签名并加盖院章作为推免研究生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交教务处韩老师oa,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14办公室。

4.9月22日,推荐名单校内公示,公示期为10日。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纪律

1.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大、操作规程严格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规范开展工作。

2.工作人员若有子女或亲属在本校就读且申请推免者,必须回避。

3.各学院需充分做好对申请学生及审核人员的诚信教育,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处理。

4.各学院不得超额推荐。

四、推免结果申诉及复议

对推荐免试结果存异议者应于2023年10月1日前向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反映或申诉,由办公室提交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10月1日前网上公布以及反馈给个人。

咨询申诉电话:028-61800089

纪委监督电话:028-61800067

五、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 为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2. 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3.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

六、本通知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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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4.

               5.

 

教务处 

2023918


终审:教务处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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