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肃2022年中层领导干部集中调整工作纪律的通知
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学院:
为严肃中层领导干部集中调整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我校2022年中层领导干部集中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
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学院要坚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干部集中调整工作的始终。
二、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
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全过程,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干部集中调整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序健康平稳进行。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严肃干部集中调整工作纪律、风气监督与调整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防范风险隐患。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要聚焦问题、全程跟进、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决维护干部集中调整工作纪律权威。党委组织部履行直接责任,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把严肃纪律、加强干部集中调整工作风气监督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明纪律规定,严肃执纪问责
针对干部集中调整工作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维护干部集中调整工作的严肃性。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十是严禁干扰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对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