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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秋季学期助讲培养 (第一阶段)考核材料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08 11:30:5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学院、部门: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成中医校〔2020〕14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2023年秋季学期助讲培养第一阶段考核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列入助讲考核对象的教师,部分2019年、2021年教师(见附件1),以下简称“参培教师”。

二、报送材料要求

1.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简称“档案”)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作为考核材料内容之一,请参培教师填写《助讲培养考核评价表》(附件2),并对照培养要求认真整理《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见附件3)作为支撑材料。档案清单中加有红色“※”的,则需要重点提供1个典型材料,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典型材料”。

    2.课堂教学信息表

参培教师提供1次本学期授课信息(10月30日至11月10日周一至周五 9:00-17:00),本学期无授课任务的参培教师可与导师协商,从导师本学期的授课安排中选择1节课进行教学实践。

  3.请各单位于10月19日下午4: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助讲培养考核评价表(附件2)纸质版1份。

(2)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附件3)1套,装入牛皮档案袋内。

(3)参培教师课堂教学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1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交到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2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dutcm_fzzx@163.com。

请各单位及指导教师高度重视,督促并协助参培教师作好档案整理,确保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规范性,安排好参培教师公开课,未完成助讲培养规定任务者不得参与本次考核。具体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联系人:余老师  王老师

电话:61800217

 

附件:

1.2023年秋季学期助讲培养拟考核人员名单

2.助讲培养考核评价表

3.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

4.参培教师课堂教学信息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8日  

 

终审: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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