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安排
各班级:
为更有利于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要求完成学业,保证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学校制定的《成都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将转专业定于第一学年的秋季学期开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1、原则上高考录取同类型专业内选择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定向生、长学制、基地班、艺体生、预科生等不实施转专业;高水平运动员按《成都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的规定执行;少数确有某项学科特长并在全国或国际高水平学科竞赛中成绩显著,并经学校认定的可优先考虑;
2、各学院报名参加转专业考试不限名额,各学院接收其他学院转入学生不得超过该年级专业总人数的8%,学院内转专业学生不得超过该年级专业总人数的3%(各学院在本通知要求基础上,自定标准,自行选拔后报教务处);
3、学校未批准之前,擅自离开原专业到其他专业学习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学生只有一次申请转专业机会,且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因各种原因转入2019级学习的学生不具备报名转专业资格。
二、转专业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未受警告以上处分;
2、学习刻苦,在校表现良好;
3、身体健康,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三、各专业招收人数、考试科目及优选科目
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考试科目及优选科目。
学院 |
专业 |
学制 |
名额 |
考试科目一 |
考试科目二 |
优选科目(总分相同时) |
药学院 |
药物制剂 |
4 |
5 |
英语 |
无机化学 |
无机化学 |
药学院 |
药学 |
4 |
13 |
英语 |
无机化学 |
无机化学 |
药学院 |
制药工程 |
4 |
6 |
英语 |
无机化学 |
无机化学 |
药学院 |
中药学 |
4 |
19 |
英语 |
无机化学 |
无机化学 |
药学院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4 |
6 |
英语 |
无机化学 |
无机化学 |
四、录取原则
1、根据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经审核后,若符合专业报名条件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专业的接收名额数,则该专业免试;若符合专业报名条件的人数大于该专业的接收名额数,参加学校组织的转专业考核,并按照各专业报名学生考试所有科目的总分数由高到低录取,若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学生大于1人,则根据报考专业指定的优选科目(见附件1)的单科分数择优录取;若某专业未录取满额,也不从其他相关专业进行调剂。
2、若要放弃转专业,学生应当在学校公示转专业学生预录取名单和分班情况期间,书面向教务处提出放弃转专业申请。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放弃转专业。
3、转专业预录取学生在2019年秋季学期不能出现科目不及格、缺考或违纪违规等记录,否则取消其转专业录取资格。
4、学生放弃转专业或被取消转专业录取资格后,不予替补。
五、时间安排
1、10月21日0点-11月5日15点,学生提出申请,由辅导员对转出学生进行现实表现审查。
2、参加学校组织的转专业考核(时间为11月23日)。
3、11月下旬至12月初,学校公布转专业学生考试成绩(网上公示)。
4、12月上旬,学校公布转专业学生预录取名单和分班情况(网上公示)。
5、2020年春季学期,由教务处负责核查预录取学生2019年秋季学期学习成绩,学生处负责核查学生2019年秋季学期违纪违规情况。教务处确定并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生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完成选课等手续。
药学院教学科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