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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关于oa系统中申请科研用章的注意事项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3 09:17:1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用章,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成都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8个文件的通知(成中医科技〔20194号)相关规定,现对科研用章申请注意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设备费支出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不需签订合同。

二、所有科研合同签订请申请学校合同专用章,不申请法人章。

三、租车:报账不需签订合同,提供发票明细即可。

四、用章类型:彭校章用于申报/承担单位负责人;法人章用于单位法人代表;科技处章用于单位科研部门。


终审:药学院科学研究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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