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现代中药产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通知要求,结合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上线录取情况,制定本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调剂名额
专业代码、名称 | 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105600中药学 (专业学位) | 01中药理论与应用研究 | 5 |
02药事管理与法规研究 | 2 | |
03中药化学有效成分与质量标准应用研究 | 22 | |
04中药新制剂、新剂型、新技术应用研究 | 12 | |
05中药品种、质量与资源开发应用研究 | 11 | |
06中药药效和毒理应用研究 | 5 |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接收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或1056开头)考生、药学(专业代码1007或1055开头)考生。
4、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本科教育背景。
6、学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受报考方式为非全日制考生调剂。
7、学校不接受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考生的调剂申请。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和学校研究生院及学院网页公布接受考生调剂专业及缺额。不开展预调剂和提前调剂登记工作,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及其它非“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渠道调剂信息。
为确保我院研究生调剂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学院实行春季传染病防控常态化管理,考生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8-61800231。
(二)申请调剂流程
对有调剂意向的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认真阅读《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统招研究生招生章程》。确认是否达到学院招生条件。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2023年4月6日下午14:00-2023年4月7日上午09:00登陆“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24小时内,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将收到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2个小时内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顺延递补。
复试完成后,需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2个小时内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在学院正式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将不再进行复试。
在生源充足情况下,学院按中药学专业学位各方向择优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以不低于1:1.2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人数。
(三)接收调剂生规则
在统考科目相同的情况下,依下列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a、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b、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相近,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c、报考专业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d、报考专业相近、初试科目相近,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若存在进入复试名单的最后一名并列,则按照专业科目、英语、政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调剂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按学院通知,在聚合支付缴纳复试费120元,缴费流程详见研究生院通知链接:
https://yjs.cdutcm.edu.cn/zsgz/sszs/content_88824。
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到药学院1楼学术报告厅报到,经查验证件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09:00-12:00,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1、应届生
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签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以下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
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学生证复印件。
④成绩单原件。
⑤《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⑥《2023年药学院/现代中药产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附件2)。
2、往届生
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以下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
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
③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④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⑥《2023年药学院/现代中药产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附件2)。
说明: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均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为准。网址:https://www.chsi.com.cn。
②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③《报考导师意向表》中“一志愿报考方向”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志愿意向导师”须为《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该方向中所列导师。
④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复试资格审定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调剂生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分值均为100分。
(一)专业课笔试
各专业方向复试的笔试科目请参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所报专业及方向。中药化学与分析(包含中药化学与中药分析)、中药资源与鉴定(包含药用植物学与中药鉴定学)涉及两门课程,每门课程分值均为50分。
(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分为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践能力考核等。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
外语听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内容,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可通过用外语提问、回答、日常对话等完成。外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分钟。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总计不得少于20分钟。
专业综合面试为100分(面试提问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实验、实践技能占50分)。复试面试专家组成员当场独立评分后签署姓名,并对考生的面试提问、实践技能和外语听力测试作出综合评价,填入复试记录表中。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专业课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下午14:30-16:30,笔试地点审核现场通知。
2、复试专业综合面试时间及地点
各二级学科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4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由二级学科复试秘书至少提前1天电话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流程安排
调剂生复试工作安排见表1。未按时完成下列步骤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表1 调剂生复试工作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备 注 |
4月6日下午14:00-4月7日上午09:00 | 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 4月7日上午09:00截止 |
4月7日上午09:00-12:00 | 根据调剂比例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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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晚 23:00前 | 各二级学科复试秘书与考生电话联系,确认复试相关事宜 | 考生务必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 |
4月10日上午 9:00-12:00 | 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 地点:药学院1楼学术报告厅 |
4月10日下午14:30-16:30 | 复试专业课笔试 | 地点见准考证 |
4月11日-4月12日 | 专业综合面试 | 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二级学科复试小组秘书提前通知 |
4、复试相关要求
参照《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和《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五、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笔试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方向,考生以最后总成绩进行高低排序,确定录取顺序。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顺序;若复试总成绩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复试笔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复试外语成绩的顺序,确定录取顺序。进一步结合考生填写的《2023年药学院/现代中药产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择优录取。
专项加分严格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加分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精神,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在各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体检合格报告交至学院。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体检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认为有必要,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相关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笔试,面试,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结果公示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含录取专业及方向)在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现代中药产业学院网站(https://www.cdutcm.edu.cn/yxy)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七、考生申诉
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反映,申诉电话:028-61800231。
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学院相关要求为准。
附件:
药学院/现代中药产业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