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中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使用申请表
为鼓励我院本科生同学积极投身科研实践,提高创新实践能力,国家级中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面向本科生开放使用。若需申请使用的同学,请填写附件1《国家级中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使用申请表》,并由依托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按照《国家级中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使用管理办法》流程申请办理。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提交相关实验室负责人,一份提交实验教学中心(弘景楼112)。
附件1 《国家级中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使用申请表》
药学院/现代中药产业学院
2023年4月
终审:药学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