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2022年工作部署和《2022年中层领导干部集中调整工作方案》,结合学校中层副职领导岗位空缺情况,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空缺的中层副职领导岗位启动干部选任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1.发展规划处/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2.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
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2个)
4.教务处
5.科技处
6.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7.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8.后勤基建处
9.后勤基建处(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10.基础医学院
11.药学院/现代中药产业学院(2个)
12.针灸推拿学院(2个)
13.针灸推拿学院(分管学生、纪检工作)
14.养生康复学院
15.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个)
16.公共卫生学院(分管学生、纪检工作)
17.管理学院
18.马克思主义学院
19.外语学院
20.图书馆/档案馆
21.中医药创新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
22.成都中医药大学天府中医药创新港管委会
二、选任范围
校内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职工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条件
应当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选任领导干部应具备的任职条件。
(二)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2.具有正科级三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任程序
因符合中层副职领导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选较多,按照管理办法,此次选任采取在意愿摸底的基础上开展民主推荐选拔。
1.意愿摸底
符合中层副职领导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职工结合个人特点和选任岗位要求填报《成都中医药大学2022年中层副职领导干部选任意愿摸底表》。
2.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对意愿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民主推荐
对符合中层副职领导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意愿人员按照非定向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4.确定考察人选
校党委常委会结合推荐情况,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和岗位要求,确定拟提拔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
校党委组成考察组对拟提拔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6.讨论决定
校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结合一贯表现和岗位要求,讨论确定拟提任人选。
7.公示
在一定范围内对拟提任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8.任职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时间安排
2022年5月11日—7月初
六、工作要求和纪律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省委和学校党委有关干部选任工作的规定,守纪律、讲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政治生态。
2.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干部选任工作举报电话:61800068(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校纪委办公室)、61800058(党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