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6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学校党委党校2022年工作安排和《成都中医药大学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党委党校学习培训选送规程》,党委党校决定于2022年11月举办“第6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提交入党申请已满6个月,且已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所属上级党委(党总支)备案的师生员工。
二、培训内容、目的和方式
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学懂弄通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学深悟透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道德修炼,入党动机进一步端正,理想信念进一步树牢;做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勇当开路先锋、争当事业闯将;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
本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主要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小组研讨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教学计划、方式、考核及结业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7—20日
四、培训班的管理
实行学校党委党校、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管理。分党委、党总支设“督学员”对学员进行具体管理。
党委党校的职责是:对选送的学员建立学籍;制定教学计划;制定考核办法;建立线上学习平台;督查各单位“督学员”组织学员培训情况;统一组织考试并阅卷;审核各分党委、党总支报送的合格学员名单;对培训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分党委、党总支的职责是:推荐学员、审核学员资格;进行学前教育;按照统一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相关培训;指导督学员对学员进行具体管理,做好考勤、督学等各项工作,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向党委党校报送培训合格学员建议名单。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对学员进行日常管理;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开展实践锻炼;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锻炼情况。
分党委、党总支“督学员”的职责是:负责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督学工作。主要包括:参加党校工作培训,传达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相关通知,组织并通知学员参训,管理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线上学习后台系统,对学员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学员开展线下实践锻炼,审核实践材料;报送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学员培训情况。各学院党委“督学员”一般由组织员担任,其他分党委、党总支指派一位专人负责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督学工作。
五、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的要求,处理好适度扩大入党积极分子规模、改进培养方式、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的关系,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主体作用,加强学员管理,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2.要高度重视在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有计划地把政治上靠得住、能力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选送到党校进行培训。
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负其责,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学员名单,学员推荐、审查、审批严格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党委党校学习培训选送规程》执行。
4.为规范学籍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按照统一要求履行相关推荐、审查程序取得学籍后,才能参加本期培训和考核,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本期培训班开学后不再接受报名和推荐。
5.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理。
6.报党校名单严格按照附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示例格式填写。各分党委、党总支请于10月31日前将附件电子版推荐名单(内含“督学员”名单)发送至杨剑oa邮箱,纸质版报送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406室)。
联系人:杨剑 61800052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