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精神,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
(试行)》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未满3个月的新任中层领导干部,只提交个人总结,不参加民主测评。
二、考核形式
采取个人总结、大会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等次标准和程序
依照《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干部年度考核的规定执行。
四、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各分党委、机关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2018年12月20日前,中层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述职述廉报告规范文本格式(附件1),根据2018年学校工作要点,结合本学院或部门目标管理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对照考核内容,将履行职责及完成各项任务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同时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干部,总结应包含岗位变化前后两部分工作内容。
(二)2018年12月28日前,基层党组织召开述职述廉测评大会,大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述职,与个人述职述廉一并进行,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他领导人员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2019年1月4日前,各分党委将《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汇总表》和《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汇总表》(附件5、6)加盖公章后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科;机关各支部报各总支汇总,总支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2)在学校党委确定考核等次后以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于2019年1月15日前汇总报送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组织好领导班子和领
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组织部门、基层党组织要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整改,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组织、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党组织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处理好工作与考核的关系,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各项具体工作。
(六)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依规考核。严禁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弄虚作假、搞拉帮结伙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规范文本格式
2.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3.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4.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5.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汇总表
6.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汇总表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21日
1: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规范文本格式
2: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3: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4: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5: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汇总表
6: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汇总表